| 关于申报第104届广交会展位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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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30 15:20 文章来源: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有关企业:
为抓紧做好第104届广交会筹备工作,现就第104届广交会展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广交会展位网络申报系统于2008年7月25日正式开放,各外贸企业可登录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栏目申报本届广交会的展位需求(敞开申报,不作为分配的承诺)。
二、其它展位
(一)其他展位参展企业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部分)参展展品细目》的展品归类,根据经营产品申报相关展区的展位需求。
(二)企业最小申请与安排展位数为1个。
(三)如参展企业与联营企业共同参展,必须在联营参展的展区拥有2个或以上展位,并在展位申请的同时备案,一个参展企业在同一展区内限申报不多于两家联营企业。杜绝与没有业务往来的单位联营,严禁以联营名义违规转让展位。
三、要求
1、商务部要求的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8日。
2、展位安排办法另行通知。
(三)各类展位之间不允许互相粘连布展
特此通知。
附件: 展区设置对应情况表
义乌市外经贸局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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