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企业不妨握紧出口信用保险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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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2 16:18 文章来源:办公室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各国贸易依存度的提高,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变数不断增多,使得出口企业对保障出口收汇安全的需求更加迫切。同时,我国加入WTO已满5年,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将全面开放,通过外贸发展基金直接补贴出口的做法将越来越受到限制,支持出口的国际通行做法正是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推动本国产品和服务出口而建立的官方信用支持机构,最早出现在19世纪初的英国,我国目前经办出口信用保险的机构是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一律由这两家经办机构办理。
业内专家认为,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好处有三,一是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与补偿职能,可以变不定大额坏账损失为确定的能计入成本的保险费开支。二是在确保收汇低风险的情况,大胆采取多种灵活付款方式来达成贸易合同,甚至向一些风险较大的市场出口,提高竞争力。三是依靠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掌握的国外买家的风险调查评估,准确选择贸易对象,并可以将已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权益转让,争取到银行的出口融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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